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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新昌发布”↑↑↑关注小布吧~~^_^ 小微企业又迎税收优惠新政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是国家继去年8月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后的又一项惠民税收优惠政策。 据最近一期国税申报数据显示,我县共有应申报小规模纳税人19414户,其中申报额低于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18999户,占总数的97.86%。县国税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认真地落实好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力求让小微企业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