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组建成立的第一年,一年来,我们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1项国家荣誉 2项省级先进 2019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被省治水办表彰为全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考核优秀集体;12月,县治水办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五水共治”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019年7月,新昌县被省美丽办命名表彰为“美丽浙江十大特色体验地县(市、区)”。 3项全市第一 水环境质量全市最优。新昌江、澄潭江、黄泽江“三江”交接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市级14个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均达到Ⅱ类或Ⅲ类功能区要求(达标率 100%),县城、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功能区要求(达标率100%)。 大气环境质量全市最优。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3.4%,重污染天数为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达标率97.8%。 生态满意度全市第一。我县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宣传、专题视频宣传、户外广告宣传、手机短信宣传、宣传车巡回宣传、环保志愿者宣传等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并累计进村入户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 4项攻坚行动 着力打好“碧水巩固战”,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共完成10个乡镇(街道)建设任务,分别为小将、东茗、沙溪、儒岙、大市聚、镜岭、回山、新林、巧英、双彩,3个园区(沙溪、儒岙、大市聚工业聚集区)和6个城镇生活小区(城南路安置小区,桂花园新村五弄小区,联盟一村,联盟二村,梅园新村南区,梅园新村北区)均已全部完成建设。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台《新昌县空气质量达标进位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推进重点区域管控专项行动、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柴油货车治理专项行动、产业结构提升专项行动、能源结构优化专项行动、锅炉炉窑整治专项行动、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八大专项攻坚任务。 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行动、农用地安全利用行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行动、工矿企业污染防治行动等六大行动,完成59个调查对象的信息采集和质控工作;督促1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地下储罐排查和年度自行监测工作。 积极开展“治废阵地战”,全面推进我县清废行动和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出台《新昌县“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新昌县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试点实施方案》,新昌县飞能环保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单位,从事新昌县域范围内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运等相关经营活动,收集经营规模达1万吨/年,目前已投入运行。 5项创新服务 创新推出“绿色管家”环保服务。组建“治水”、“生态”、“执法”、“监测”、“审批”、“宣传”6支专业化服务队伍,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一对一提供管家式服务,全面走访了16个乡镇(街道),走访村(社区)40多个,走访企业500多家,收集难题136个,化解难题136个。举办“绿色管家”故事会2期,“绿色管家”倾情讲述服务故事和服务案例。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出台了《新昌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今年启动了2起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分别为某汽车修理点废旧机械渗漏案和某机械厂沿途倾倒固废案。 修订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昌县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生态补偿资金向县级饮用水源保护重点乡镇倾斜。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长诏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并经县政府发文实施。 开展环保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出台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与新时代律师事务所签订常驻法律顾问合同,专业法律顾问常驻我局上班,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依法行政水平。 完成“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环评改革。新昌县高新园区、工业园区的“区域环评+环境标准”环评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2020,我们重任在肩: 将迎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将开启“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将担起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重任, 将推进补齐生态环保工作短板, 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责编:徐文英 |